日前,河北保定印发《保定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及超标报警装备验收指导意见(试行)》。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保定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及超标报警装备验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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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定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及超标报警装备验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
凭证省厅《关于增强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事情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544号)和《关于印发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装备装置联网验收手艺指南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8〕256号)(以下简称《手艺指南》)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确保按期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装备验收事情,现制订我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及超标报警装备验收指导意见》(试行),请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团结自身情形参照执行。
附件:保定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及超标报警装备验收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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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7日
附件
保定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及超标报警
装备验收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事情,规范我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装备的验收、核查及羁系事情,制订我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及超标报警装备验收指导意见》(试行)。
一、自主验收
在线检测装备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由组织建设的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一)验收条件
1.在线监测装备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装置到位后,在30日内完成联网验收事情。
2.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的装置联网调试且稳固运行5天以上举行验收。
3.验收时企业代表、装备厂家和第三方检测公司都要加入。
4.每台在线监测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均需要贴明标签(包括排放污染物名称、污染物排放限值等基本信息)。
5.市、县环保部分组织相关职员可在建设单位验收的同时举行现场核查、核验。
(二)验收内容
1.在线监测装备验收
在线监测装备凭证《手艺指南》要求装置调试完毕后,由组织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实验室举行数据比对确认,并参照《上海市牢靠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手艺要求(试行)》举行验收。
2.超标报警传感装置验收
(1)凭证《手艺指南》超标报警传感装置验收要求,排气筒装置的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由排污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实验室举行数据比对确认;无组织排放点位装置的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可用便携式检测仪器现场检测数据举行比对确认,然后由组织建设单位举行验收。
(2)通过标气检测抵达报警限值后仪器是否报警,每3次检测为一组,检测5组,若是有3组检测均能实现仪器报警,可以验收。
(3)企业代表、装备厂家和第三方检测公司三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由排污单位报市、县环保部分备案。
(三)验收质料目录
1.在线监测装备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的产品及格证实,在线监测要求具有CPA(计量用具型式批准证书);
2.在线监测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装置调试报告;
3.在线监测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验收比对监测报告;
4.在线监测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联网证实;
5.在线监测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120小时一连监测数据;
6.在线监测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验收报告;
7.在线监测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装置后照片以及装置位置平面图。
二、核审核验
1.备案核审核验要求。装置在线监测装备的企业(含该企业装置的超标报警装置)在验收通事后5个事情日内,由排污单位报市、县环保部分备案,市级环保部分组织职员举行现场核审核验;不需要装置在线监测装备的企业在装置超标报警传感装置通过验收后30日内,由排污单位报市、县环保部分备案,县级环保部分组织职员举行现场核审核验。
2.核审核验内容。检查整个厂区装备布点情形是否切合《手艺指南》的要求。检查仪器装备供电系统是否正常以及是否知足现场防爆品级要求,审查仪器防爆及格证;检查仪器运行状态,视察仪器是否正常运行、采样系统是否有用、仪器界面是否可以随意更改参数;检磨练收备案资料,核磨练收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有仪器正常的运维纪录、校准纪录和维修保养纪录等资料。
三、后期羁系
在完成在线监控装备验收通事后,企业要增强装备的运维保养,按期标定以及替换响应零部件,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要增强对企业的监视羁系,准时检查涉VOCs企业的治理设施、在线监控的使用情形,确保涉VOCs企业做到稳固达标排放。
各县(市、区)分局加速监控平台建设,已有监控平台的对现有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举行升级刷新,使其具备接入VOCs在线监控数据的能力,利便与上位平台的对接和数据交流,并强化平台羁系。
本《指导意见》为试行意见,各县(市、区)参照执行,可团结自身现真相形提出修改意见或制订切合本辖区的验收意见,待省厅印发正式验收规范后,凭证省厅验收要求细化调解。